遇到视野盲区,减速靠右鸣笛


【资料图】

近日,在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至等散某路段弯道处,高某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因占道行驶、未鸣笛与对向驶来的李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(载有两名儿童)相撞,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的两名儿童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该事故中,当事人高某某占线行驶、未鸣笛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,负事故主要责任,李某某未鸣笛减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,负事故次要责任。同时,民警处理事故时发现,该道路两侧种满了近两米高的饲料草,严重遮挡了驾驶人的视线。保山交警提示:行经视野不好的路口或者弯道时,一定要注意对向来车,养成靠右慢行及时鸣笛的好习惯。 @云南警方 @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@保山新闻网 @保山警方 @云南交警 @云南政法 @保山政法 @保山日报 @保山发布@保山同城

关键词: 主要责任 普通二轮摩托车 主要原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