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速读:藏在村子里的文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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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冲村大寺

南冲村大寺位于老余屯村委会南冲村中部,当地村民也称“土主庙”“七郎宫”,坐南向北,四合院布局,占地面积330平方米。院落中轴线南端为正殿,面阔三间10.7米,进深8.7米,为单檐悬山顶、七檩抬梁式土木结构建筑,前设轩顶檐廊,五级垂带踏步。檐枋、垫板、吊柱木雕精美。北端为倒座,共二层,面阔10.7米,进深5.35米。东、西厢房两层三间,面阔8.84米,进深4.2米。均为垂柱楼,有回廊相通。天井内设甬道。该寺保留了清代的建筑装饰风格,整体质朴稳重。

该寺始建年代不详,现存建筑应为清代。寺内现存《土主庙功德碑记碑》一通、正殿悬挂的嵩明儒学训导李映昌清同治十三年(1874)撰写的楹联一幅和清光绪四年(1878)立《杨林南冲水利碑》一通,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。

2021年11月,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南冲村大寺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下矣铎村恩铭不朽碑

该碑立于杨桥街道办事处大院内,青石质地,高172厘米,宽76厘米,厚17厘米。碑阳上部从右到左横书,阴刻“恩铭不朽”四字,每字约10×7厘米。碑文正书,阴刻,右行,正文18行,满行40字。撰文、书丹、刻石者不详,于清嘉庆五年(1800)由嵩明州中和里(矣铎村)士庶刊立。

碑文由两部分组成。主体部分记载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使、云南府正堂、嵩明州正堂关于严禁差役下乡执行公务时勒索财物酒食、派用民夫等行为的告示;碑文后部分附刊一首四言绝句,表达立碑士民对此举的感受和赞誉。该碑是研究清代行政管理及廉政建设的实物资料,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。

2021年11月,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下矣铎恩铭不朽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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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嵩明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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