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乡社区应动态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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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四部门近日印发《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各地民政、农业农村、卫生健康、疾控部门要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,要加强联系并动态掌握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状况,由村(居)民委员会配合村(社区)卫生服务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,提供药品、抗原检测、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。各地要健全完善村(居)民委员会成员联系居民群众机制,加强对“一老一小”、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的关心关爱。《通知》要求,要为城乡社区设置、保留便民核酸检测点提供必要场地和设施条件,落实好在城乡社区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、临时接种点、流动接种车等措施,为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提供便利条件。(@中国青年报 )中央四部门印发通知:新冠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后 城乡社区应动态掌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

关键词: 病毒感染 精神障碍 新型冠状病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