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人注意啦!事关烟花爆竹燃放

近日,《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》规定,昆明五华、盘龙、官渡、西山、呈贡、高新、度假、经开8个区属限制燃放区域,经营燃放时间从腊月二十(2023年1月11日)至正月十五(2月5日)。同时春节期间,昆明市各县(市)区共设有烟花爆竹零售店(点)936个,与去年持平。//

记者1月15日在西山区多个烟花爆竹销售点看到,销售点已正常营业。商户贾雪杉告诉记者,目前已有不少市民前来询问购买。记者在销售点看到,在售烟花爆竹包含数十个品类,包括网红品类仙女棒、好运花,银尾飞天鼠等“冷光烟花”“玩具类烟花”占据展台核心区域。商户介绍,部分烟花包装新设了二维码查询燃放效果的功能,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的选择。针对市价,对方解释目前价格与去年同期基本保持持平,部分品类受物价及运输多重因素影响,略有提升。“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,相较于去年,大部分消费者对烟花的购买需求是有所上涨的。”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根据上述管理规定,今年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方面,昆明市严格规范零售布点,严格落实零售经营“两关闭”和“三严禁”整治措施。商户张静朱告诉记者,在开放经营前,相关部门强化零售户安全监管教育普及。对烟花经营、购买及在售烟花安全问题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说明。同时,为保障安全,短期零售经营点也全面加装视频监控系统。

记者在现场看到,为确保安全,销售点门前都设置了“安全须知”及灭火器、水、沙等灭火设备。张静朱说:“近年为保障安全燃放,烟花生产商会通过加长引爆线,减少燃放火花等方式尽力降低安全隐患。并且,相关部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质检程序,在售产品都经过了严格的安全监测。”

记者随后向前来购买烟花的市民询问,对方提到因为规定细则明确和燃放知识的普及,因此较为熟悉燃放须知。凯旋花园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对记者说,目前小区设置了专门的燃放区域供居民使用。

上述规定明确,燃放烟花爆竹,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。

不得以下列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:

(一)向人群、车辆、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;

(二)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;

(三)以妨碍行人、车辆通行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;

(四)采用其他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。

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,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。

同时规定,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掌上春城记者:浦潇

编审:吴晨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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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危害公共安全 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