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即停售!国家药监局通告

近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,涉及染发膏、洗发液、牙膏等多类产品,并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相关化妆品,通告全文如下:

国家药监局关于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(2023年第5号)


【资料图】

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,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,标示为广州市佳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贝尔芳香滋润型染发霜(自然黑色)等70批次化妆品(含牙膏,下同)不符合规定(见附件)。

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及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,国家药监局要求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湖南、广东、云南省(市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受托生产企业、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,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;各省(区、市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,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,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;发现违法行为的,依法严肃查处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公安机关。

特此通告。

国家药监局

2023年1月19日

点击链接阅读: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

来源:云视新闻七彩云责编:李智 | 编辑:蔡萱审核:杨波邮箱:3318747230@qq.com电话:0875-3039814

●转载本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请注明来源保山市广播电视台,不得篡改、增减内容。

●未按此规定转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

●本微信公众号部分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,如有侵权或错漏请告知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修改或删除。

关键词: 不符合规定 管理部门 生产经营